在农村有两种“自留地”,一种是现在属村集体的“自留地”,也称机动地,这种“自留地”主用于本村土地调节,或用于流转,流转所得收入归村集体所有。
另一种是从大集体时一直延续到至今,现每户都在使用的“自留地”,这种自留地使用权归个人所有,如农村的菜园就是自留地。闲来无事,现就来说说这种自留地的来由与意思。
自留地起源于大集体时,那时所有的土地都归集体所有,主要用于种植粮食作物。在当时,除城镇边的生产队经公社指定为蔬菜队,可种植蔬菜外,其它生产队是不允许种植蔬菜以及其它经济作物的,为什么呢?因为那时是以粮食为“纲”,生产队的主要任务就是种粮,首要的是完成交公粮的任务,搞其它副业,是走资本主义道路,是要割尾巴的。
那么问题来了,生产队只种粮食不种菜,社员兑不能光吃饭不吃菜吧,于是每户按人口留下点地用来种点菜吃,这就是自留地的由来。那时的农民真的很苦,天刚亮时出早工,吃过早饭出上午工,只有午饭后和傍晚歇工时,才能抢时间去菜园摆弄摆弄,因此,那时的农村,每家每户无论什么季节,基本都是点灯吃晚饭。
自留地是留给你种菜的,不是留给你种植资本主义毒草的,我们队有户人家,种了点香瓜去卖,竟然在社员大会上被批了个狗血喷头,好在成分好,是贫农,若是地主或富农成分,那就麻烦了。
农村的“自留地”是什么意思?农村的“自留地”和农村其他的土地一样,都是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。农村“自留地”是计划经济的产物,这部分土地,是不在缴纳农业税范围之内的土地,用那些老农民的话说,就是“计划外”的土地。按人口分给每个农民作为田园使用,主要用于种植蔬菜,以供给农民自用。并不是人们想向中,属于农民自己的土地,农民可以随便支配的土地。
当年在计划经济的年代,农民种地需要缴纳农业税,职工的副食品需要有计划的供应。而农民是提供副食品的生产者,国家不可能再给农民供应,所以就拿出一部分土地,不需要向国家缴纳农业税,分给每个农民,让农民自己种植,自己食用,这就产生了“自留地”。
这个“自留地”虽然分给了每个农民,但所有权依然还是村集体的,土地的性质没有改变。农民只有种植的使用权,没有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的权利,建房或者买卖,都是违法的。即使是这块土地适合建房子,也同样要经过土地部门的依法批准,其他任何人口头答应,都是不合法的,农民千万不要误会。
农村所分配的“自留地”,大多都是不连片的零散地块,没有条件的地方也许是大片地,比较适合做宅基地使用,这些年大部分地方,由于没有宅基地,基本上也都已经审批建了房子,剩余的也找不到去向。以上是自留地的来由与意思,多说了几句,回答如有不足,望评论补充。